■画里有话

垃圾分类立法应对接高效收运体系

20210526期来自:内蒙古日报

火星漫步

根据遥测数据判断,5月22日10时40分,祝融号火星车已安全驶离着陆平台,到达火星表面,开始巡视探测。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洞见

□沈峰

据媒体报道,《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未能正确分类、违反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相关企业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罚款。

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的前端环节,可以大幅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节约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保守估计,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这也正印证了那句话“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所以,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当前,包括珠海在内,各地纷纷部署或立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值得期待。但依然要意识到,实现垃圾分类目标不仅依靠制度约束,更需要提升公众素养,这期间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垃圾精细化分类,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配套衔接,特别是每个环节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要统筹构建高效、先进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明确分类标准、处理方式和最终去向,让基层执行有标准,回收利用有制度。尤其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要求,完善资金、税收、市场和技术服务等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垃圾综合利用的企业,努力让垃圾分类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环保价值共同发展、充分彰显。

实现垃圾分类目标更需要有创新理念。此前,江苏扬州推出“互联网+垃圾分类”数据平台,市民可以利用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广东东莞将回收的厨余垃圾转化为有机肥,向居民免费派发;上海闵行基层党组织安排志愿者轮流值班,指导居民垃圾投放,等等,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笔者以为,推广垃圾分类,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人员投入、经济补偿等举措来促进行为模式的改变,从而深化认识、培养自觉。

今天,不少地方在推广垃圾分类过程中,往往忽视居民习惯的养成,短期措施、手段多,普及理念、长效管理措施少,最终让垃圾分类的推广难以为继。所以,在引导居民科学分类、定点定时投放上,还需要更多的服务对接和机制体系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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