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10524期来自:内蒙古日报

抵押措施

余生文、鄂尔多斯市九盟察罕苏力德生态游牧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共计2587.21平方米房产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余涛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4号街坊20号263.59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吕尚明、李常胜、王永智、王白、韩永江、贺二挠、卢玉东、鄂尔多斯市蒙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共计4494.91平方米房产及8172.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将拥有的达拉特旗开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债权(资产)以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信息公告清单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公告期

五、联系方式

债权基准日:2021年5月20日

利息(利息、罚息、复利等)

序号

本金228,422,164.40

1

17,814,681.78

抵质押措施

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达拉特旗德胜泰至敖包梁复线二级公路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达拉特旗东建路桥有限公司拥有的解放滩——柴登二级公路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内蒙古东达蒙古王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东达城市广场”13,197.65平方米现房提供抵押。

内蒙古东达加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树镇西园路西,新园街南侧,锦园宾馆1#、2#、3#贵宾楼、锦园宾馆娱乐中心南楼、北楼、F楼宾馆主楼、F楼大宴会厅和厨房、F楼小宴会厅商业房产合计37,882.86平方米及占国有土地使用权28,378.13平方米。鄂尔多斯市东达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达旗白泥井镇风水梁东达移民新村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6块,总面积208,232.7平方米。

保证措施

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及股东赵永亮和赵永明、赵桂英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及股东赵永亮和赵永明、赵桂英个人、薛晓慧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内蒙古万通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及股东赵永亮和赵永明、赵桂英个人、薛晓慧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290,354,308.30

179,420,000.00

110,934,308.30

26,881,909.42

67,106,153.09

34

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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