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区第三批夹馅棚户区改造项目西朝阳路东煤235小区地块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

20210609期来自:长春日报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20年第五次棚改专题会会议纪要》(长安组[2020]6号)文件精神,朝阳区拟对西朝阳路东煤235小区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西朝阳路东煤235小区地块位于朝阳区建设街与西朝阳路交会处,具体征收范围以边界指认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四、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办理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五、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六、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七、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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