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更优更好“获得电力”山东样板

20210525期来自:大众日报

目标要求再明确

□ 本报通讯员 崔会娜 马向阳

张发东

本报记者 张思凯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简化获得电力”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十个专项行动之一,全面开展“获得电力”便利化改革,多项创新走在全国前列。近日,省能源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力营造更优更好用电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山东样板”,坚定不移将“获得电力”改革全面推向纵深。

《通知》提出,2022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低压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济南和青岛“获得电力”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他市“获得电力”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济南和青岛的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0.9个小时、1.8个小时、3个小时、7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其他市同类地区分别压减至1.8个小时、4个小时、7个小时、10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通知》对目标要求再明确:2021年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三零”服务企业低压电力工程接入免行政审批;全省用电报装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合同和电子签章推广应用;全省范围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实行“三零”服务;鼓励对市区1250千伏安及以下的高压用户,出台相关补贴政策。

重点任务再压实

进一步提升办电效率。压减用电报装业务办理和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实行限时办理。2021年6月底前,报装容量不大于160千瓦、管线长度不大于150米、符合条件的“三零”服务企业低压电力接入免办理行政许可。鼓励支持大幅压减35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

进一步提高办电便利度。严格执行办电资料精简要求,杜绝额外加收资料;2021年年底前,全省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2021年6月底前,在省级及以上园区推行电力设施与园区建设同步规划,在重点园区推广企业“进驻即送电”服务。

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2021年6月底前,全省范围内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实现用户“零投资”。对于高压用户电力接入,按照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就近就便接入电网。鼓励对市区1250千伏安及以下的高压用户,出台相关补贴政策。规范用电报装收费,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通过关联企业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创新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模式,降低办电一次性投资,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科学合理制订停电计划,实行先算后停、能转必转、能带不停、一停多用,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推广发电和带电作业技术,推进配网施工检修向不停电或少停电作业模式转变。推广“网格化”主动抢修,优化抢修服务资源配置。强化设备巡视和运行维护管理,开展配电网运行工况全过程监测和故障智能研判,提升故障处置能力。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拓展营业厅、移动用户端、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公开渠道,将12398能源监管热线和95598供电服务热线同步、同对象公布到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用户及时全面了解“获得电力”相关政策举措,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推进措施再强化

健全工作机制。省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全省“获得电力”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导落实。各市“简化获得电力”牵头单位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报送制度,压茬推进落实。

明确责任分工。各供电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对标先进,制订具体行动计划并抓好落实。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推动“获得电力”纳入当地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内容,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工作难题。

强化监督检查。省能源主管部门通过检查、抽查、约谈等方式,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山东能源监管办强化配电网和农网规划建设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各供电企业要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做好各类监管检查工作。

做好总结提升。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能源主管部门加强典型经验推广,强化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力打造更优更好“获得电力”山东样板。

□记者 张思凯 报道

烟台供电公司营业厅用电办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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