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20210519期来自: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 吴雨)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18日联合发布公告,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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