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20210529期来自:吉林日报

公 告

绿园区合心镇法律服务所 二0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长春市兴运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将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遗失,税号220112683359388,声明作废。

● 刘 家 男( 身 份 证 :220402197912213621)执业医师资 格 证 遗 失 ,编 号 :200922120220402197912213621;执 业 证 书 遗 失 ,编 号 :120220400000204,声明作废。

● 王 遵 ( 身 份 证220104192801091514)将特诊卡遗失,声明作废。

●李含宇于2021年2月25日将220121196807280222号身份证丢失,声明作废。

●公主岭市鸿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农行公主岭怀德支行 开 户 许 可 证 ,核 准 号J2434001776301,声明作废。

●长春科斯达自动门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2410025861802,开户行:农行长春 东 环 城 支 行 ,账 号 :07187801040004927,声明作废。

●患者姜南,身份证号码220381198603227020,于2020年9月13日23时至2020年9月18日11时期间,在吉林省公主岭市弘人医院因生产住院产生的原始住院收据共2张在邮寄时丢失,发票代码:122031960203,发票号码:80078412,金额4,439.98元;发票代码:122031960203,发票号码:80078411,金额:300.37元,特此声明。

●周帆将警官证丢失,警官证号:120574,声明作废。

powered by 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