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0528期来自:吉林日报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于平因工作需要辞去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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