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20210527期来自:吉林日报

全层级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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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梦卓 通讯员 柏巍 杨迪

2020年,在省委领导下,省法院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为依托,不断完善府院联动“1+7”工作机制,拓展联动工作领域,强化司法执法沟通,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府院联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了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工作格局。

今年5月6日,省政府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将府院联动扩展为“一府两院”新格局,提出推动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转显成效

措施落地,机制先行。2020年,吉林省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召开以后,省法院即推出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庭审旁听评议、府院联合调研的行政争议“1+7”联动化解机制,以上率下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全省落地落实。

省法院在认真落实“1+7”府院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国首创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府院联动建设的新模式,并按照“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的“六有”标准进行建设,全省93家法院均实现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覆盖,通过法院主导、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同配合、涉诉行政机关承担争议化解主体责任的模式,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联动、广泛参与、有效监督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2020年8月,全省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对全省府院联动工作进行再梳理、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提升府院联动机制运行质量效能。会后,省法院积极组织调度全省各级法院贯彻落实府院联席会议的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质效提升时间表。全省各级政府和法院全面对接联动、畅通机制、协作配合,使得我省法院“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四个100%”,即市县两级100%召开了政府与法院的联席会议、100%出台了“府院联动”工作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100%建立了“府院联动”协调机制、100%成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2020年,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面覆盖全面运转下,全省行政案件数量自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逐年增长和高位运行趋势发生改变,开始出现大幅度下降,新收案件同比下降45.7%,其中,新收一审案件同比下降24.4%,新收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同比下降58.6%。

宽领域联动

府院沟通协调配合协作见实效

2020年省政府和省法院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后,我省法院在府院联动机制大框架下,围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重点、全面推动,在房屋征拆、道交治理、环境整治、工信管理等行政争议较为集中的行政领域,积极主动与行政机关互动沟通;围绕服务政府“放管服”改革,妥善处理好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工商管理、产权登记、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涉诉案件,促进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形成了多方位、宽领域的工作布局。

省法院与省政府督查室、省司法厅共同会商,联合制定联席会议纪要任务清单、任务分解,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定出时间表。省政府督查室印发督办通知,每季度汇总报告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发挥机制优势,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前端治理能力。针对房屋征收补偿领域存在的问题,向省住建厅发出专项司法建议,提出规范一线征收人员具体征收实施行为、加强参与征收单位配合管理、注重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利、提高应诉能力。省住建厅积极回应并主动联合法院开展调研,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水平夯实基础。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省法院专门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司法建议,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规范,收效显著。针对环保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法院向省政府发送司法建议,提出规范环保督察行政强拆及补偿工作程序,省政府立即责成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2020年,全省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诉前争议1959件,化解812件,化解率达到42%。大量行政争议在萌芽状态即得到妥善化解,矛盾不积累、不升级、不激化,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增强了行政机关公信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共同社会治理收到实效。

常态化运行

争议妥善化解行政执法工作提质效

全省各级法院依托通报机制,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发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分析报告》,通报年度综合司法审查情况及专项司法审查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就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水平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府加大常态化督查力度,将行政机关败诉、负责人出庭等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全省各级政府依照通报情况对相关工作及时进行规范,并向法院反馈落实情况。在府院共同坚持常态化通报反馈工作机制下,全省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取得了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增加、司法建议回复率上升、非诉执行案件执行效率和行政执法效率大幅提高等新成效。

依托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府院常态化共同处理矛盾争议。2020年5月,在审理一起涉棚户区征拆案件过程中,省法院发现案件涉及的验收备案问题存在群体性工作隐患后,立足前端治理和源头预防,及时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省法院分管院领导亲自指导承办法官与案涉棚改项目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沟通联系,依法提出妥善解决方案。该案在化解个案争议的同时,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了矛盾隐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我省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良好运行效果的直接体现,是府院联动工作升级、延伸、拓展的有益尝试。

据悉,省法院今后将深入贯彻落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合力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前端预防、实地化解,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倾力打造“府院联动”升级版,为法治政府、法治吉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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