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角落里的“二手烟”如何说“不”

20210527期来自:吉林日报

分类讨论一:消费场所拒烟需勇气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9岁女孩的妈妈,孩子现在的学习负担很重。由于整天学习导致近视、体能下降、不爱运动,经常闷在屋子里不说话,还有些食欲不振,我很担心她的健康问题。在为孩子成长注入体育基因、塑造健康生活方式的过程中,我认为学校、家庭、社会应互相配合,缺一不可。学校不断丰富家庭体育作业的形式,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氛围,再加上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体育才能更好地融入孩子生活的点点滴滴。然而,在和其他家长的沟通中,我发现像我女儿这样不爱运动的孩子大有人在。

那么,如何培养那些不爱运动的孩子的运动兴趣呢?希望各方人士能多交流一些这方面的经验。

家长 赵女士

本报记者 张慧勇

今年5月31日是第34个世界无烟日。尽管多数人都知道肺癌很大一部分原因和二手烟有关,二手烟会严重损害儿童的肺和大脑,女性吸入二手烟还容易患脑中风……但在生活中的角角落落,还有很多人在受到二手烟困扰且无法及时摆脱。

《中国健康教育》2020年9月刊发了一篇题为《吉林省15岁及以上非吸烟居民二手烟暴露及危害认知情况》的文章。该文章披露:2016年至2017年,调查人员在20个调查点,对7200个家庭户每户随机抽取1名15岁及以上非吸烟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非吸烟居民二手烟的暴露率为60.8%,暴露频率最高为28.2%。农村居民暴露率为66.5%,高于城市居民的56.8%。25岁至44岁年龄段居民暴露率最高为67.8%。

此调查反映出居民二手烟暴露率较高,二手烟危害知识掌握率偏低,对公共场所禁烟督导工作亟待加强等问题,对进一步控烟,加大相关宣传与管理力度提供了依据。

长春市民龚女士刚刚怀上二胎,作为高龄孕妇,她格外注意环境安全问题。打车时遇到出租车司机吸烟,她都提出劝告。有的司机通情达礼把烟熄了,有的司机却会说:“还有两口就抽完了”,还有的司机对她的要求置若罔闻。经过几次劝阻无果后,龚女士不太愿意和司机争论了,遇到吸烟的司机,她在冬天也把车窗摇下通风。

“商场卫生间经常有一股很大的烟味,去一次自己身上、头发上都有烟味儿了!”在长春同志街附近的一家超市当促销员的刘女士向记者抱怨说。因为家中没有人吸烟,刘女士对烟味特别敏感。无奈商场内仅有这一个卫生间,刘女士向卫生间保洁人员反映,希望她们能制止吸烟的行为。但保洁人员说遇到吸烟的人,她们也只能口头上劝说,没有更有力的方法阻止。

长春理工大学大四的朱同学是位“点评达人”,常得到一些到商家免费试吃的机会。“多数餐饮商家都不开通风系统。如果在大厅就餐,附近一两桌有人吸烟,那你肯定会被二手烟包围。”店家基本都不会阻止顾客吸烟,朱同学一般情况下也不敢去说,只能快点吃完走人,或者选择离吸烟的人远一点的座位。

面对公共场所角落里的二手烟,有人选择鼓起勇气捍卫自己的健康权利。2017年6月,大学生小李乘坐K1301次列车时遭遇了二手烟,反映后无法制止,随后她将负责承运车次的哈尔滨铁路局相关单位告上法庭。最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相关单位取消K1301次列车的吸烟区标识及烟具。做出此判决的“(2017)京7101民初875号判决书”成了“对二手烟依法说不”的范本。

此案例给人们的启示是:在有明确管理单位的公共场所,遭遇二手烟侵害时,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分类讨论二:楼梯间拒烟需支持

和来信中王女士有同样烦恼的市民不在少数。家住长春市南关区的徐先生住的是电梯房。因为小区地处核心地带,很多住户将住宅分租给多人居住,还有人开起了工作室。电梯里时常能闻到烟味。徐先生自己在电梯里贴了禁止吸烟的告示,但是收效甚微。

怕二手烟危害家人,有的烟民选择在楼道间“吞云吐雾”,或者上楼前还有一口烟,电梯里抽完……电梯内吸烟,不但危害他人健康,更容易因未熄灭的烟头掉落到电梯门与楼面的缝隙内而引发火灾。在电梯里抽烟产生的烟雾,也可能触发烟雾报警器,从而导致电梯骤停等情况。

2017年5月2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区的电梯里,37岁的杨医生劝阻一位老人不要抽烟,引起争执。其后,老人突发心脏病,倒地不起,后宣告不治。杨医生被老人家属诉至法院,索要40万余元赔偿。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杨医生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原判,驳回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杨医生劝阻吸烟无过,免于赔偿。杨医生表示:以后在公共场所里见到有人吸烟还会提醒一下的。

文明风气的树立,需要每个人的坚持一下。法律支持,是社会文明的保障。

分类讨论三:办公室拒烟靠规定

小钟是一家企业公号的编辑,和他同办公室有3位烟民,4人24小时轮流值班,办公室总有人在。尽管3位吸烟同事在小钟在办公室时,不会在室内吸烟。但如果小钟不在时,他们3人就无所避忌地吞云吐雾了。这导致小钟到办公室后总是被浓重的烟味包围,十分无奈。同事之间关系不错,3位烟民又算得上前辈,小钟想劝阻的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作为刚刚入职不到一年的办公室新人肖楠,要负责公司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期间不能离场。遇到有人吸烟时,满屋烟雾缭绕让肖楠感觉很难受,但见其他人都见怪不怪地坐着,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待下去。

会议室控烟,机关单位要走在前头,起到示范作用。早在2014年1月8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到在各类公务活动中全面禁烟,同时提出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不得摆放烟缸烟具等多项具体要求。

面对在办公室、会议室吸烟的人,我们的健康文化观念如果能占据主流,那么所有人都能鼓起勇气对二手烟说出“不”。

结 语

据人民日报报道,烟草每年使700多万人失去生命,每年约有10万名非吸烟者死于二手烟的暴露。每天闻烟味15分钟且时间在1年以上者,其危害和自己吸烟一样。出租车司机车上吸烟,即使开窗,烟雾中的有害物质也可残留达6个月。

二手烟危害人尽皆知,而多数“受害人”敢怒不敢言。公共场所角落里的禁烟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尽管很多公共场所贴上了禁烟标志,但是视而不见者依然存在。对于吸烟者来说,走到哪里抽到哪里,兴之所至顺手一点,吞云吐雾何其舒爽。而不吸烟者却常常“哑巴吃黄连”,对吸烟者采取姑息容忍的态度。

不吸烟者难以说“不”,有的碍于面子,有的害怕与陌生人产生摩擦……凡此种种都表明:公共场所禁烟应当举全民之力,多方施策。

首先要全面宣传禁烟法规,向全民普及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在全社会形成在公共场所吸烟可耻的共识,让禁烟标志成为吸烟者的“红灯”,也为劝诫吸烟者增加底气。

其次,完善控烟的相关法规、规章,明确规定谁来罚、怎么罚,让控烟条例更有“牙齿”。

第三,市民要敢于对身边的吸烟行为说“不”,人人成为执行者和监督者,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为自己和下一代营造更加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是否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后,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认定应由谁来申请?申请时限有怎样的规定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婉)

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是否有具体时间限制

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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