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管能力助力信用建设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10519期来自: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姗姗 通讯员赵中华)为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领域信用管理基础,日前,松原市生态环境局以加强环境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诚信水平。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签订信用承诺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照“零覆盖、零遗漏”的要求,将生态环境系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在作出决定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公开,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从而提高数据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另外,该局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与信用等级紧密结合。

同时,一方面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通过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双公示平台)、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等多种途径公示推介,联合其他部门实施守信激励,引导企业主动发布环境信用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参照国家、省有关联合奖惩的规定,加快健全松原市生态环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规范惩戒措施和实施方式,加快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失信行为反复出现的问题。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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