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禁将学校食堂转包或分包

20210603期来自:南昌晚报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聂俊鹏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依法合规管理,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地各校应确保学生伙食费全部用于学生用餐,严禁各级各类学校采取股份制合作方式与企业合作经营,以及将学校食堂进行转包或分包。

《通知》明确,各地各校应确保学生伙食费全部用于学生用餐,保障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营养健康需求。学校食堂可以自办自营,也可以服务外包。学校食堂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餐饮企业。严禁各级各类学校采取股份制合作方式与企业合作经营,以及将学校食堂进行转包或分包,收取不当利益。

《通知》要求,各校要加大政策执行力,落实学校供餐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及水、电、气、煤按照民用收费标准执行等优惠政策;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堂服务企业的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及从业人员服务能力的监管;要理清学校与服务外包方的主客体关系,采取服务外包方直接“拎包入住”的外包服务模式,由学校向企业购买服务,不收承包费、管理费,厨房设备、餐厅装修由学校投入,食材由学校招标采购或由学校监督服务外包企业定点集中采购,保障饭菜价格合理、食材安全,切实惠及用餐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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