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申报6月30日截止

逾期申报或影响个人信用

20210528期来自: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记者 吴洁)5月27日,深圳市税务局开展“个税年度汇算政策和操作辅导云课堂”活动。深晚记者了解到,2021年3月1日,我国迎来第二次个税年度汇算。截至目前,深圳仍有不少市民尚未办理。深圳市税务局提醒,须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市民应于6月30日前进行申报,逾期申报或影响个人信用。

目前,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来预扣个人所得税。个税年度汇算指的是纳税人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意味着,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的税款,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获得退税;如果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的税款,应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呢?深晚记者了解到,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办理年度汇算: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今年3月以来,不少市民晒出退税“红包”,也有市民发现需要办理补税。深圳市税务局提醒,市民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深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民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行办理年度汇算,可以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还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为了方便市民获取退税,税务机关已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市民,可以于5月31日前,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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