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对学生课间出教室等设置不必要约束

20210604期来自:现代金报

禁止学校和教师

《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在各条款中分别规定学校具体职责以及工作要求。其中有很多新的举措,比如提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为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还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规定》与睡眠、作业等“五项管理”衔接

今年以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手机、睡眠、作业、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文件。此次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与“五项管理”进行衔接,将其法治化、制度化。

《规定》与“五项管理”的要求逐项进行衔接,将政策要求转化为规章制度规范。在作业管理方面,明确学校应当加强作业管理,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规定》将睡眠管理的内容纳入休息权保护中,要求学校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不得统一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并对集体补课作出相关的禁止性要求。在手机管理方面,规定学校对手机管理的权限,明确规定除教学需要外,禁止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课堂。对于读物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加强读物和校园文化环境管理的职责,禁止有毒有害读物、图片、视听作品等进入校园。《规定》还明确学校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及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适当开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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