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科学史

20210611期来自:新华日报

□ 吴以义

科学史所做的是什么事?作为文化史的一种,科学史提供了研究和理解历史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维度。从研究自身看,重温科学研究的历程,分析其中种种因素,反思其得失,从而收获教益和启发,启迪智慧。从其社会效果来看,则更在于把科学观念社会化、把科学精神介绍给不直接从事专门科学研究的民众。作为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理解,科学为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物质利益,这是有目共睹的。在研究、认识自然的同时,科学还发展出了一整套的研究方法,确立了理性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种精神成果,其意义远大于个别的、一时一地的具体发明创造。

但是和科学的大部分成果不一样,这种科学精神深藏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之中,常常不是一目了然的,因此对于它的理解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需要对研究过程做一种回顾,梳理其脉络,把隐匿其间的科学观念阐发出来,使之社会化,使得最广大的、受过一般教育的人也得以接触科学精神的精髓,这就是科学史的担当。

既然有这么重大的意义,让我们先对“什么是科学史”这个题目作一个更细致的讨论。按通常的用法,“科学”一词有两解。狭义的说法是我们课堂里所接触到的,以自然界为对象的、有一套完整的研究和推理方法的、有独立的价值评价的、自洽的知识体系;广义地说,那就是所有关于自然的知识,当然也包括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狭义地说就是让人望而生畏的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地理计算机;广义的,就是对自然现象的反思,沧海桑田,星坠月晕,跳广场舞能不能防癌等。原来科学的目的就是要追寻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有时找对了,那么相关的知识就成了神圣的自然定律,从牛顿三大定律到脱氧核糖核酸的密码;有时没有找对,但寻找的过程,这种对客观规律的追求,仍旧是人类理解他们所厕身其中的自然环境的一种努力,比如炼金术,比如幻术,仍旧是科学的宝贵财富。

再解题目中的“史”字,这一方面则有若干需要特别说明的地方。首先要扫除一种对历史的普遍的误解,以为历史就是“过去的事”。其实,过去的事并不能概莫能外地成为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历史学所关注的,严格地说,是指“过去事物的发展”,其过程以及与之相关的因素。正是这一方向,追溯事物演变沿革,追寻其中的因果,开阔视野,启迪智慧,赋予了历史学一种安身立命的意义。科学史作为常规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关于过去的科学成就的杂陈。无论狭义广义,科学史留意记录、分析、研究的,是一种人类探索自然的活动,是一个从不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的动态的过程。简而言之,科学史是一种对于科学研究的研究。所以科学史研究者不仅要知道在某个领域里我们已经知道了什么,而且还要知道我们是怎么得到这些知识的;他要探索的,是当时的研究者是怎么想怎么做的,怎么进一步增进了对自然的了解。简而言之,是“怎么”而不是“什么”。

原来,科学史家并不把科学仅仅看作一大堆定义定律、一大堆实验数据和计算推理,而把科学当作人类的一种智力活动和社会活动,这种活动的目的是发掘出隐藏在自然界中的、最精深微妙的因果关系。科学史绝不是把因为年代久远而日趋暗淡的科学成就拿来重新擦拭,炫耀当代,而是通过对发明发现过程的追寻,梳理其发展的过程,探究其中各个因素的作用,彰显以理性为中心的科学精神。

从科学史对常规历史的贡献看,显而易见,没有科学史的视角即不可能完成对历史的完整叙述。没有一个历史学家能够绕过原子物理学的发展而对20世纪的政治史、外交史作完整的说明,或者能忽略人对于自然的研究而对文艺复兴作出合于理性的解释。工业发展之中的科学因素是有目共睹的,科学革命的理性精神之于稍后的社会变革的影响更不待赘言。我们可以说,为现代社会奠定物质基础的产业革命,为现代社会奠定精神基础的启蒙运动,在历史渊源上都指向16、17世纪的科学革命,现代之所以为现代,追根溯源,无不由此而来,正是由此产生的理性精神,定义了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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