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督办征地社保补偿相关问题——

对违法占地行为坚决“零容忍”

20210610期来自:新华日报

□ 本报记者 徐睿翔

6月9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淮安市盱眙县督办征地社保补偿及违法占地问题,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随督办组进行采访。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严巍表示,盱眙县原国土资源局已于2011年对这起违法用地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处罚到位,全部结案。目前在手续办理上,管镇中心小学占地面积已报批回来土地33.09亩,剩余部分已安排计划指标,将于近期整改完毕。

在6月8日《政风热线》直播中,盱眙县管仲镇村民反映,2011年村里征用土地时承诺可以以土地换社保。如今,不少村民却发现各自领的养老金金额不一样。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也意外发现,在村民被征用的土地上建成的管镇中心小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对此,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宋彪回应,原管镇中心小学在校师生人数1500余人,共21个班,占地面积仅为30多亩,人均占用教育用地标准远低于国家标准。该小学于2011年10月18日未经批准占用管仲镇大杨庄村80.1亩土地建设小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5.8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4.3亩。原国土资源局已于2011年立案调查,并下达处罚决定书,通过责令退还、处以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并且在2012年结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分别于2011年、2015年、2019年对该小学范围内土地4.62亩、14.24亩、14.23亩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目前累计已征收面积33.09亩,剩余47.01亩土地已安排计划指标,即将启动征收报批程序尽快予以完善。”

关于征收土地社保情况,宋彪表示,经过调查核实,该村年龄大者在2015年1批次参保,当时年龄未满60周岁;年龄小者在2018年4批次参保,参保时已满60周岁。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被征地农民被划分为16周岁以下、16-60周岁、6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就此事涉及的问题来看,年龄大的选择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龄小的选择领取养老补助金,因此导致村民养老金额不一。

严巍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查,对于少批多建等违法用地行为,将及时制止和查处;对于有些民生项目,要保证用地合法,及时完善手续;在征地安置上,将积极与人社部门会同所在镇街,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一起协商解决村民社保补偿问题。

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李强认为盱眙这宗违法用地目前按照既查事又查人,已经查处到位,但还差一步,就是要消除违法状态,“从2011年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10年,这宗违法用地一直没有完全消除违法状态,这个工作是有一定疏忽的。我们将督促地方政府将这宗违法用地彻底消除违法状态。对于土地社保,我们会督促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的落实。”

李强也表示,省自然资源厅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我们也将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加强技术手段,包括我们现在重点打造的智能监管系统,来严防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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