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专家谈②

20210608期来自:新华日报

全省沿海发展座谈会的召开,开启了推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推进沿海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谋划的战略安排,是全省“十四五”发展重中之重的紧迫任务。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真正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把协调作为内生特点,把绿色作为普遍形态,把开放作为必由之路,把共享作为根本目的”,坚持规律性把握、前瞻性谋划、系统性推进,促进包括产业体系、城镇体系、整体风貌、环境质量、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海洋文化等在内的全面发展,把沿海地区全力打造成令人向往的沿海生态风光带、滨海风貌城镇带、高质量发展经济带,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坚持创新发展。以创新为第一动力,突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全力做好科技兴海文章,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加大对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力度。加强“智慧海洋”建设,加快海洋强省建设步伐,探索从陆地走向海洋、从浅海挺进深海的路径,善于经略海洋,向辽阔的海洋要效益和生产力。在面向海洋减灾防灾、海上安全环境保障、深海探测、海洋权益维护、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国家需求和海洋科学的学科前沿,突出研究特色,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培养优秀人才,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高层次科研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坚持走“科创+产业”道路,加快推动产业高端发展、集群发展、错位发展,培育一批海洋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构筑沿海地区创新高地。加强沿海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省级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新一轮沿海发展,发挥市场在沿海发展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鼓励先行先试,让创新活力在沿海地区充分释放,努力探索有江苏特色的沿海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坚持协调发展。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激发内生活力,要树立“全省都是沿海”的意识,坚持全省一盘棋、各地各部门协同,在全省沿江沿海沿河沿湖融合发展的大格局下,谋划沿海的产业、城镇、人口、基础设施和生态布局,把沿海发展放在全省江海河湖协同发展格局中系统谋划推进,发挥区域优势和比较优势,通过江海联动,河海联通、陆海统筹、湖海呼应,实现区域互补、跨江融合、南北共建,支持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和园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各类产业、物流等合作“园中园”建设,力求“飞地经济”取得重大突破;主动承接国家重大战略设施建设和长江经济带产能转移,加速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出海口重构,重点推进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通州湾长江集装箱新出海口和盐城滨海港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建设,推动“港口港产港城”“三港”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三大出海门户城市建设,推动沿海产业集聚发展。强化陆海通道建设,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沿海地区与长三角、环渤海等周边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内河航道、高速公路、高速快铁等纵向通道建设,大力增强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支撑力和通达性;坚持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大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缩小城乡差距上率先突破,把沿海地区建成人海和谐的蓝色经济带。

坚持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强调,“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大力推广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绝不以牺牲安全、破坏环境为代价,绝不简单以GDP论英雄,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底线”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以保护生态为前提做好“治污”“添绿”“留白”三篇文章,把绿色作为普遍形态;深化海岸带资源科学配置和管理,打造沿海岸线特色示范段,推进沿海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进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源头污染控制,推进沿海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巩固扩大沿海化工园区整治成果,全面推行“湾长制”和“河长制”,实现海陆同管、流域海域共治;推进湿地、海岸等重点生态工程保护修复,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体系,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增强南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示范效应,着力在滩涂科学保护利用、绿色低碳可持续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统筹好地热资源、海上风能、陆上光能、滩涂湿地等在“碳达峰”和“碳中和”中重要功能,建设江苏美丽海湾,把沿海地区打造成美丽江苏新典范、令人向往的沿海生态风光带。

坚持开放发展。深度策应“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积极在国际竞争格局和全国区域布局中找准发展坐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合作,主动参与打造共商国际化平台与载体,加强境外产业园区和经贸合作区建设;加快开放型经济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开发区、高新区开放合作水平,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更多的改革自主权,探索在投资贸易、港口物流、服务业开放等领域更具竞争力;加强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在汽车、新能源汽车、光电光伏、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形成集聚;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机遇,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升优势产业国际竞争力,助力建设具有江苏聚合力的开放枢纽,发挥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示范作用,打造对外开放特色支点城市。加快大通州湾融入长三角大湾区建设步伐。主动融入大上海,加快推进南通新机场建设,把沿海地区建成为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服务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空间、促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新支点,陆海内际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改革开放新高地。

坚持共享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沿海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导向,坚守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底线,让老百姓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扩大民生优质供给,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依托自然集居城镇的独特生态资源,加强产镇文旅功能融合,加快打造一批滨海特色村落、海岛、渔港,一批滨海风貌景观,加快建设产业高端、交通畅达、生态良好、生活幸福、治理有效的高质量发展要地,把江苏沿海地区建设得更加人海和谐、美丽宜居、令人向往,成为人民群众共同富裕、共享成果的“幸福沿海”。

(作者单位: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沿海发展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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