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

20210604期来自:新华日报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公路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公路(含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按照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按照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powered by 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