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尚不明确 监管缺乏规范

20210601期来自:新华日报

电子烟,想禁并不容易

□ 本报记者 仲崇山

5月31日是第34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承诺戒烟,共享无烟环境”。5月29日,省爱卫办、省疾控中心与苏州市卫健委等联合在苏州开展了控烟宣传活动。全省多地近日也开展了控烟宣传活动。

吸烟危害健康,这已经形成共识,经过这些年来的宣传,吸纸烟的人越来越少。中国控烟协会委员、江苏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研究员曲晨说,2018年国家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公民吸烟率为26.6%,江苏省同期的公布数据显示,全省居民吸烟率为22.9%。

吸传统纸烟的人数下降的同时,吸电子烟的人却在上升。“特别是近几年来,一些年轻女性也加入吸电子烟的大军,手握电子烟在闹市街头吞云吐雾,似乎是一种时尚。”

曲晨表示,“许多人认为吸电子烟危害小,其实电子烟的危害一点也不比传统纸烟小。”电子烟又名电子烟碱传送系统,是一种将电子烟烟液经雾化器雾化向呼吸系统传送烟碱和其他物质的产品。而烟碱,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尼古丁——烟草的重要成分。尼古丁会使人上瘾、产生依赖性,所以吸电子烟同样会让人上瘾,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5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世界卫生组织在北京刚刚联合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中,新增加了电子烟的健康危害章节,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是不安全的”。数据显示,我国电子烟使用率已上升到0.9%,使用电子烟的人数约为1035万,年轻人使用比例相对较高,15-24岁年龄组人群最高,为1.5%。

今年4月13日晚上,南京市120陆陆续续接到南京江宁大学城某学校学生的求助,称有多名学生同时出现了头晕、心慌甚至烦躁不安的症状,而这些学生都抽了一种网上购买的电子烟。当晚,共计有9名学生被送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急诊科。医生在详细检查后,判断是因吸电子烟过量引起的身体不适。

曲晨说,“电子烟草中的甲醛、乙醛分别被国际癌症研究所列为1类、2B类致癌物。实验室对28个电子烟烟液扫描,共发现141种挥发性化合物,12个样品含有多国禁用的薄荷醇。”

江苏省肿瘤医院戒烟门诊主任李晟表示,已有研究表明,使用电子烟可以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发病风险,可以影响胎儿发育。另外,由于大多数电子烟使用者同时使用卷烟或其他烟草制品,会出现两种或多种产品导致的健康危害叠加。美国、日本多篇病例报道显示,使用某些电子烟产品会引起急性肺部损伤,如弥漫性肺泡出血、过敏性肺炎、机化性肺炎和严重哮喘等。

电子烟色彩鲜艳、味道独特,有别于传统的纸烟卷,因此对未成年人具有很大的迷惑性。曲晨表示,由于电子烟出现还不到20年,各个国家对其定位并不一样,有将其定位为烟草制品的,有将其定位为医药产品的,也有将其定位为普通消费品的,针对电子烟的管控也不尽一致。

在我国,电子烟也尚无国家或行业层面的标准,处于监管的模糊地带,在定位上到底是归为食品、药品、烟草专卖品还是其他产品,目前也尚无定论。

2018年8月,国家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2019年11月,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有关部门发布通告,要求电商平台下架电子烟产品。但事实上上述政策执行较难,收效甚微,网上销售电子烟的广告比比皆是。今年3月22日,工信部联合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计划对电子烟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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