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登国院士:

科技评价体系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20210526期来自:新华日报

评价标准作为科技评价的规则和尺子,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出不同被评价对象的真实情况。

注意评价标准的多元性。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科门类特点,应坚持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制定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完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比如,对基础理论与前沿技术研究领域,代表作、高质量的论文很重要,尤其是国际同行专家的正面引用和评价是考察其质量的主要因素;对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领域,重点考察所产生的发明专利的影响力和应用价值,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效果等因素。

注意评价标准的全面性。科技活动是立体的、生动的,科技评价应制定全面、多维、动态的标准。不能单以论文、专利、资金数量等个别片面指标下结论,这方面的教训有很多。也不能以静态的眼光凭主观经验审视科技活动,因为从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那些最原创的科学思想往往标新立异、不同凡响,不一定能立刻得到大部分科学家的认可。为了使评价标准更全面,还可以引入并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新方法。

注意评价标准的连续性。科技成果不是一蹴而就的,科技工作者往往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有的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方能磨一剑。科技评价作为科技活动的风向标,其评价标准不宜“朝令夕改”、随意变动,需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使科技工作者能够心无旁骛、安心专心做研究,有这样的定力,我国的科技创新才有可能迎来更大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研究员,来源《科技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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