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前行,向“住有宜居”高质量迈进

新沂棚户区改造连续三年受表彰

20210526期来自:新华日报

奋斗百年路,逐梦新江苏。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努力,在江苏大地,天蓝、水碧、路畅、景美,“城在景中、人在画中”的美丽城乡新画卷正徐徐展开。5月1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对2020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及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5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新沂棚户区改造连续三年受到表彰。

让人民拥有美好的生活家园,是新沂市委一贯秉持的发展思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沂紧扣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前列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美好城乡建设,城乡面貌焕然蝶变,正铺展出一幅宜居宜业的“幸福画卷”。

住房乃民生之本,新沂市一直着力改善老百姓住房条件,在徐州市率先试点住房制度改革,扎实推动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不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在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基础上,强化顶层设计,按照改造老城、打造新城的“一体两翼”总体布局,科学融入新城市理念,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把每个棚户区都改造成新景点、新亮点、新的发展业态,切实把棚户区改造成为惠民工程、街道社区的富街工程。

多年以来,新沂市以服务百姓为核心,以方便群众为抓手,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实让利于民,在主城区重要商圈位置建设星河湾·馨园、星河湾·金地等安置房约2800套,作为新沂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点。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年度城建重点工程,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减免相关费用,在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基础上,减半经营性等事业收费。

多年来,新沂坚持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优先考虑城市危旧房和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充分考虑被征收居民的意愿,采取了“就近、异地定销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等方式,保证项目按时、顺利推进。对选择实物安置的居民,按照协议约定,均按期完成回迁安置。

截至目前,新沂已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4385套,基本建成28408套,共争取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约14亿元。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该市棚改任务完成量位居全省前列。

王冉冉 许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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