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治气决心,在促进空气质量提质增优上开足马力

20210526期来自:新华日报

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两会和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系列会议精神,紧锣密鼓作出部署安排。今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省委书记娄勤俭专题调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重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长吴政隆召集会议,专门听取碳达峰情况汇报;第二个工作日,省长吴政隆就主持召开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视频会议,作为省政府开年的第一个重要会议,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面部署今年治污攻坚任务。2月,省委书记娄勤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大力度推进源头治理。4月,副省长潘贤掌组织召开全省性会议对治污攻坚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

江苏省围绕“首季争优”和“春夏攻坚”两大专项行动治气目标,突出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PM

2.5

和臭氧防治协同、区域联防联控协同“三大协同”,重点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压实治气责任。省大气办印发《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规则(试行)》,创新性实行国省控监测站点“点位长”制度。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点位长,对辖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建立完善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形成明确的问题“排查-交办-整改-评估”闭环机制,明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异常响应机制和流程,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实现责任可追溯、可考核。制定国控、省控站点提升排查方案,实施精准治污。建立直通“两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区域“点位长制”,持续推进点位长履职。从全省、区域、城市三个层面找出国控和省控点位每月空气质量较差点位,通过发送短信等形式预警,提醒履职;持续对国控站点进行旬排名、通报;开展“定向挖潜”行动,对徐州、常州、连云港、淮安、扬州、宿迁6市进行“挖潜”。二是夯实治气措施。3月7日,江苏省以大气污染防治联席办公室名义印发《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现“四个全覆盖”:目标分解全覆盖,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解下达至13个设区市和54个县(市、区);源头排查全覆盖,推

动开展1.4万多个挥发性有机物液体储罐排查,完成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或“回头看”3.1万家,实施1.3万多台锅炉提标改造或“回头看”,对工业炉窑、施工工地等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回头看”;集群整治全覆盖,对已完成整治的32个企业集群和190个镇(乡、街道)的377个企业集群进行专项督查,集群排查整治任务企业数7820家;工程治理全覆盖,以污染减排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共排定结构调整、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10134项及各类任务69910项。编制完成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超低排放改造、豁免企业培育3个细分方案,和年度计划共同构成“1+3”治气方案体系。三是编实治气标准。推动地方标准《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7项大气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提出并组织实施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于2021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地方标准《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已完成送审稿;其他10余项标准计划在年底前完成报批工作,进一步为省相关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法律支撑。

通过有力有效工作,全省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今年一季度,全省PM

2.5

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优良天数比率为85.2%,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PM

2.5

浓度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秋冬季目标(62微克/立方米)和省“首季争优”目标(力争低于55微克/立方米)。今年以来(截至5月17日),全省PM

2.5

浓度为40.8微克/立方米,同比2020年下降8.9%;优良天数比率为85.9%,同比2020年上升3.7个百分点。主要环境指标均实现了稳中增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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