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

张家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210525期来自:新华日报

5月7日,张家港市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实施办法》分为“总则”“双向责任清单”“措施手段”“监督检查”“附则”等5章,共20条。通过列明“正负面清单”,分别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5项基本职责和不可触碰的6项“行为红线”。细化了述责述廉、履责记实、党内谈话、教育培训等6大措施手段,为推动责任落实提供了抓手。

除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外,《实施办法》还压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机构、组纪宣以及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多方监督监管职责。《实施办法》适用于市直属党(工)委以及按照相关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市委工作机关、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照执行。

“此次出台《实施办法》,为我们全面打造上下贯通、各方联动、级级落实的责任链条,严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缺失,为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有效抓手。”张家港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黄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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