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难而上:一次酝酿已久的试点

20210520期来自:新华日报

“现代社会的管理制度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魏绍玲看来,从表面上看,试点增加了婚姻登记地的选择,但背后却涉及当事人信息核验难度增加、业务流程再造、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方面因素,改革难度较大。

“还需注意的是,试点突破了现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从维护法律权威性和稳定性角度而言,本身就需要慎之又慎。”魏绍玲说。

在魏绍玲看来,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但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把好事办好,需要长时间多方面的积累准备。

事实上,关于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酝酿,并非一日之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文件,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作为民生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也一直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中。

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就提出了要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指导意见,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列入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与此同时,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各项条件也日趋成熟。

一方面,经过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不懈努力,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民政部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取得了积极成效,婚姻登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为“跨省通办”提供了信息化建设基础。

另一方面,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发文,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全面推行个人信用风险告知制度,加大对婚姻登记过程中故意隐瞒、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一些地方实行的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省内通办”的探索也为本次试点积累了有效的经验。

2016年以来,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沈阳、广州、深圳以及山东16个设区的市陆续开展了市域内通办试点。2020年9月25日,经国务院授权,民政部支持浙江省开展婚姻登记“省内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总体看,前期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积累了经验,为推动实施本次试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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