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第一单出炉

20210520期来自:新华日报

5月10日,淮安市金湖县金北街道陈渡村种植大户杨艾仁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公司办理了土地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这是金湖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第一单。承保流转土地面积为192.58亩,费率为2.5%,保险金额为一年流转租金193300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第一单出炉,标志着金湖县构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改革试验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9年,金湖县成功入选第三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了构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推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就是其中改革探索试验的重要内容。2020年起,金湖县在制定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实施方案上探索谋划,针对目前省内、外已有相关案例存在的推广性不强、不可持续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文件起草组先后赴无锡、南通等地学习调研,广泛征求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及村委会干部、党员、村民意见。

2020年底,金湖县拟定《关于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2021年初该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问卷调查,并邀请省内权威专家、学者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研讨论证,形成送审稿,按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根据审核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2月,该文件经金湖县人民政府十四届5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于4月29日正式印发。

该文件明确以土地流转流入方(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投保对象,土地流转流出方为被保险人。当投保人因故不能按期履行支付土地流转租金义务时,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确保农户流转租金收益不受损。对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在保险期间不出险的,县财政给予投保人50%保费的奖补;同时,村委会受农户委托组织的土地流转项目,对已投保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流入方的保费也有一定比例的补贴。文件还要求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与农业保险同样做到全覆盖,并规定将投保两项保险作为土地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交易的前置条件。为降低承保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文件明确对保险人赔款金额超过实收保费150%的部分,县里给予超出部分50%的补偿;同时县财政专设2000万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用作履约保证保险风险处置补偿资金。在监控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各类市场风险方面,金湖县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这将进一步规范该县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业经营规模化,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张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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