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螺蛳,一条青……

20210519期来自:新华日报

“像这种螺蛳,一条青鱼4年大概要吃掉300斤,捕捞时能长到10来斤。”4月中旬,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周肖波,来到甘露青鱼养殖现场走访。

体型狭长、颜色青灰偏深、肉质鲜嫩紧实,这便是近年来深受锡城和周边城市老百姓喜爱的必备年货“甘露”青鱼。自2017年初获悉甘露青鱼被假冒,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已是第5年守护这道鲜美“年夜饭”。

今年1月初,锡山区检察院依托“检察官进网格”机制,获悉辖区内部分经营户存在以假充真、销售假冒“甘露”品牌青鱼的情况,进一步摸排发现还有部分印刷企业违法制作假冒“甘露”青鱼等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盒。

该院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研判平台智能分析比对行政执法数据,调取大数据中心商标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多项法律法规及责任部门职权清单,最终确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4家街道分别对商标管理、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该院遂连续制发6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销售假冒“甘露”青鱼以及违法制作假冒“甘露”青鱼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盒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52家农贸市场、37家超市、25家印刷企业、50家水产经营户,两个月时间,收到检察建议的单位高度重视,全力开展保护“甘露”证明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甘露”青鱼销售及外包装印制企业等情况。2家纸制品企业未获得“甘露”青鱼商标注册人授权,仅凭青鱼养殖户订单就私自印制“甘露”青鱼外包装,受到行政处罚,分别被处以1.6万余元、0.6万余元罚款。 贺俊丽 周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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