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绿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610期来自:浙江法制报

生效文书号为(2015)甬北商初字第31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为(2015)甬北执民字第988号所涉及的尚可执行的债权,具体以本协议书签署之日尚可以执行的款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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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省丁、张琪琦

特此公告。

根据常山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绿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常山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浙江绿也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浙江绿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处置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浙江绿也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63064641.36元(见附表)。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绿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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