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博士学历,可同事都喊他“曹博士”

20210610期来自:浙江法制报

了,是修心修出了成果。”罪犯陈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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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的教育引导、情感关注以及众多同犯的关心下,赵某逐渐从失去至亲的悲痛中走了出来,重新投入改造。近期,他通过努力,首次拿到了“月度改造之星”奖励,“大家这么大的恩情,我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只有好好听警官的话,踏实改造,才能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罪犯作为人格相对缺失人群,容易冷漠、封闭、自顾自。”省六监教育改造科负责人说,近年来,在持续推进罪犯修心教育过程中,监狱着力落实“三走进”(走进罪犯小组、走进罪犯家庭、走进罪犯心里)工作机制,在严格罪犯管理的同时,给予相应的情感关注,努力化解罪犯改造心结,营造积极向上向善的氛围,帮助罪犯走好新生路。

本报记者 许金妮 通讯员 余晓慧

省第二女子监狱一监区刑罚执行干事曹永胜,大家都习惯唤他“曹博士”。“‘曹博士’其实没有博士学历,但他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刑罚执行业务方面已经精通得胜似博士了。”同事这样解释。

2001年7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曹永胜接触到了刑罚执行工作,从此便一直在这个岗位上发光发热。他总是随身携带有关减刑假释政策的资料,一叠叠纸全都卷了边、破了页,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注释和见解。

2008年,曹永胜开始参与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浙江省计分考核罪犯规定实施办法》《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试行的调研工作。从此,每四年一次的调研,他从未缺席过。

2020年7月,编订《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证据标准》这一重点项目被省监狱管

理局立项。省第二女子监狱为做好这一工作,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而曹永胜是该证据标准的主要执笔人。在此期间,他针对《浙江省减刑假释案件数字卷宗归档标准》中的目录内容,对提请减刑假释案件涉及到的各项证据进行梳理和分类。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应当提交哪些证据?如何规范和全面地收集这些证据?如何审查和采信各类证据?……一系列棘手难题,全都被他一一攻克。

那段时间,每个深夜、周末、节假日,同事们总是能从虚掩的办公室门缝中,看到“曹博士”专心致志做研究的身影。

曹永胜的博学还是用脚“走”出来的。这些年,他参与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多达百余件,脚步遍布全国各个省市。曾有一名余刑只剩两个月的罪犯被确诊患上乳腺癌,连她的女儿都不想费心思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手续。可“曹博士”没有因此放弃,他说服罪犯女儿,帮她打消所有疑虑,并认真准备材料,最终顺利地按照规定完成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所有流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我们都要尽全力去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是“曹博士”秉承的工作态度。

“这个新的条款是什么意思,打电话问问‘曹博士’。”如今,传帮带被曹永胜视为另一项本职工作,有难题找“曹博士”已成为年轻民警的第一反应。“他是我们单位减刑假释工作的‘定心丸’。”青年民警这样说。

为了带好“徒弟”,只要有新的减刑假释政策出台,曹永胜一定会第一时间研读,读懂了,还会制作成电子版分享给大家,便于其他民警更好地理解。每次监狱开设新政策主题讲座,“曹博士”都会上台认真讲解,把自己的经验总结毫无保留地输出。而在平时,只要年轻民警有需要,哪怕半夜三更打电话给他,他也会耐心解答。“我年纪大了,希望能尽自己所能,把所积累的本领多传点给年轻民警。”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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