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率先建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20210603期来自:浙江法制报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徐柳琳

本报讯 近日,永康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与龙山镇、西溪镇在陈亮故里桥下南村联合举办“乡村振兴法治水平提升行动”启动仪式,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需要法治的有力护航。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永康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乡村振兴法治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永康将在各镇(街道、区)开展乡村民主法治环境提升工程、乡村法治建设“领头雁”培养计划、乡村法治指导员“联乡包村”实践活动,选派百余名法院干警、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乡村法治指导员等。

同时,永康市还率先在龙山镇梅陇村、桥下东村、后宅村,西溪镇桐塘村、上坛村5个村,建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赵文琼

本报讯 学而思、新东方、纳思书院都是知名的校外培训机构,但最近它们却都成了“坏榜样”。记者6月2日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对在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重点检查期间,发现上述3家机构都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遂对3家机构分别作出顶格罚款2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学而思在杭的培训机构公司名称为杭州易渡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今年5月,学而思在销售“学而思培优初中数学暑期培训班”课程时,公开宣传“本地化老师,师资8成以上毕业于985、211高校”。经核查,该公司全职教师人数为77名,其中毕业于985、211院校的人数为56名,占比为72.73%,与宣传的“师资8成以上毕业985、211高校”不符。此外,其推销校外培训课程的宣传广告中,家长的真实身份存在虚构,上述行为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浙江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浙江纳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调查还发现,今年3月10日至5月21日期间,新东方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称“留美硕士带你环游世界学英语”培训课程团购价1元(5节课)和“四至六年级英语语法线上课程”培训课程1元(10节课)等内容,并在“1元”边上标注了被线划去的“199元”等信息。经查实,该公司销售商品时标示的划线价未标示准确含义,且未以划线价格实际销售过,无法提供真实依据。以上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学而思和纳思学院也存在类似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培训市场,促进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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