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项计划:录取后不能转学、转专业

20210608期来自:羊城晚报

广东省教育厅自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的“教师专项计划”也正式成为高考专项计划之一。

该计划考生被录取后,在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发放生活补助费等,并按每生8000元/学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入学报到后与学校和培养计划来源地县级政府,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2020年,全省共有13所本、专科院校作为公费定向的委培院校,为全省15个地级市指定地区培养教师。目前为止,广东已有部分院校公布了该校公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阶段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如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其他培养阶段及其他十余个院校的培养计划还有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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